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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条件》的通知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转发“关于发布《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条件》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适应信息通信工程建设的需要,维护信息通信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信息通信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加强行业自律,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了《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条件》。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负责办理北京地区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的申报、评审工作,有意愿参加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或咨询)的企业,请与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联系。
联系人: 陈京生
联系电话: 63319902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关于发布《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条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