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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3月举办安全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2      来源:      阅读量:4      分享:

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将于2015年3月中旬举办“2015年度第1期通信建设企业安全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18日
二、培训场地:北京市西城区红旗业余大学第二多媒体教室
三、报到时间:2015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8:00—8:30
四、授课时间: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18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00
五、考试时间: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
下午:13:00—16:00
六、培训学校及校址
培训学校: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红旗业余大学
校址:西城区(原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9号
(交通导航:南二环右安门桥北200米路西。公交车19、48、59、395、626、717、741线右安门内站下车即到;122、800、943、958、特3线右安门站下车北行300米即到)。
特别提示:学校内无停车泊位。
七、相关事项
(一)各单位应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在2015年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及时安排其参加培训班。
特别是在2015年内需要办理“企业资质认证”相关手续、且本单位安全管理员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接受继续教育的企业,应该安排相应安全管理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请参加培训的单位填写“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3月10日前发送到协会邮箱(bcpa2010@126.com)。此前发送过“培训信息表”的单位,如遇培训人员发生变动,请电话联系协会。
(三)参加安全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到时交予培训组工作人员;证书丢失者不得参加培训。资格证书丢失或需要变更的,应在完成补证、变更手续后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四)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后,学员所在企业需按照“关于北京地区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和续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信设施发(2012)80号)(见附件1)中相关规定,到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手续。
(五)安全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每人600元,报到时交纳(支票或现金均可,但不能刷银行卡)。
(六)培训班为走读方式,期间学员食宿一律自理。
(七)各单位在学员中指定一名负责人(备注在学员信息表中),负责培训现场相关事宜。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 彬 敦 键
联系电话:63405076 15611037040 15611028700

附件1:关于北京地区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和续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表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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