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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1      来源:      阅读量:4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令第2号)和《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98号)及《关于开展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专咨字〔2009〕20号)的要求,受北京通信管理局委托,北京通信行业协会将负责组织实施对持有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前,取得原信产部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资格证书丢失、需要变更的,应提前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同意后再参加培训考核;
     3、年龄不超过60岁;
     4、请参培单位填写2013年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信息表(附件)并于2013年3月15日12:00前发邮件至协会邮箱:bcpa2010@126.com
二、办班时间
2013年3月25日--3月28日
1、报到时间:【3月25日】
       上午: 8:00—8:30
2、授课时间:【3月25日--28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6:00
3、考试时间:【3月28日下午】
        下午:13:00—16:00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南楼150会议室(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陶然亭站下车,往东150米路北;公交车40路、59路、613路到自新路站下车即到。请走学校西门进南楼一层150会议室。 
四、培训费用
    每人1100元,报到时交纳(支票或现金)。
五、相关事项
    1.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本人有效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报到时请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非红底)两张。
    3.“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为走读班,培训期间学员食宿一律自理。
    4.请参培单位指定一名学习现场负责人,在培训人员名单中注明。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彬  赵光元
     联系电话:63405076 15611037040 13910897179

附件:  2013年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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