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2年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9      来源:      阅读量:4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令第2号)和《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98号)及《关于开展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专咨字〔2009〕20号)的要求,受北京通信管理局委托,北京通信行业协会将负责组织实施对2007年底以前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信产部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资格证书丢失、需要变更的,应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同意后再参加培训考核;
     3、年龄不超过60岁。

二、办班时间:

2012年6月7日至6月10日
1、报到时间:【6月7日】
     上午8:00时至8:30。
2、授课时间:【6月7日---1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6:00。
3、考试时间:【6月10日下午】
    下午:13:00—16:00。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和部近期颁布的通信工程监理的相关法规、文件和规范;
   2、通信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3、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新技术、新业务及案例分析;
   4、通信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四、培训地点: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南楼150会议室(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陶然亭站下车,往东150米路北;公交车40路、59路、613路到自新路站下车即到,请走学校西门进南楼一层150会议室。
五、培训费用:每人1100元,报到时交纳(支票或现金)。

六、相关事项

1.凡2007年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逾期将不再举办2007年获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班。

2.  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本人有效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报到时请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非红底)两张。
4. “ 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为走读班,培训期间学员食宿一律自理。
5 . 请参培单位指定一名学习现场负责人,在培训人员名单中注明。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彬 赵光元
联系电话:63405076 15611037040 13910897179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