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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北京地区2002年至2006年间持有“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4      来源:      阅读量:8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令第2号)和《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98号)及《关于开展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专咨字〔2009〕20号)的要求,北京地区对2006年底以前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具有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信产部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在证书上加盖继续教育合格专用章。
2、资格证书丢失、需要变更的,应先完成补证、变更手续后再参加培训考核;
3、年龄不超过60岁;
4、未参加继续教育或考核成绩不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按作废处理。
二、办班时间:2011年 3月22 日至 3月25日
(一)报到时间:【 3月22 日】
上午8:00时至8:30。
(二)授课时间:【 3 月22 日- 25日上午】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6:00。
(三)考试时间:【 3月25 日】
下午:13:00—16:00。 
三、培训内容:
根据部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培训内容如下:
1、国家和部近期颁布的通信工程监理的相关法规、文件和规范;
2、通信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3、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新技术、新业务及案例分析;
4、通信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四、培训地点:
北京红旗业余大学第2多媒体教室(主教学楼后院)。
红旗业余大学校址: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9号,(南二环右安门桥北200米路西。公交车19、48、59、395、88、717、741线右安门内站下车即到;122、800、943、958、特3线右安门站下车北行300米即到)
 五、相关事项:
(一) 请参加培训的单位,按照北京通信行业协会网页(www.tele21.com.cn)上发布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有关要求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班的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名额安排好学员,并将将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人员信息登记表用Excel填写,于 3月16 日16:00前发至bcpa2010@126.com邮箱。
(三)各单位需在学员中指定一名负责人(报名时做出标注),负责培训现场有关事宜。
(四)培训费1100元/人次(含培训用的教材,报到时现场交纳)。
(五)培训采取走读方式,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自行安排。
(六)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七)参加培训时请携带计算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光元    孙 彬     联系电话:63405076       13910897179      15611037040
邮箱:bcpa2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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