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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通管局设施处“关于北京市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4      来源:      阅读量:7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令第2号)和《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98号)及《关于开展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专咨字〔2009〕20号)的要求,北京地区已开展对2006年1月1日前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已进入收尾阶段。请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还未进行培训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于2010年11月12日前,统一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设施处报名参加培训,将报名表传真至我处。我处将安排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办班。

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彬    李宁
联系电话:63311657    63319817
传真:63311658
附表一: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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