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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11-01      来源:      阅读量:1      分享: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会员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防范保护意识,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信息环境,维护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全面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充分回应社会关切的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数据领域的立法体系,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为此,协会向业内广大会员提出倡议:

      一、增强安全意识

      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个人信息要坚持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遵循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及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并以身作则,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同时教育员工不注册来历不明的网站;不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安装来历不明的程序;不连接来历不明的WIFI;不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

      二、遵守法律底线

      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和举报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承担信息保护责任,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教育员工管好隐私数据,谨慎保护个人资料,不随意在网上泄露包括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个人信息。

      三、开展合规审计评估

      预防和处置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合规审计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合法合规。同时教育员工学习个人信息保护知识,掌握个人信息保护技能,明辨风险,管好隐私数据,绷紧个人隐私保护这根弦,维护个人权利。

      四、握指成拳共促发展

      个人信息保护需要政府监管体系、企业责任与用户意识等层面的凝聚合力、齐抓共管,方可筑牢信息共享安全边界。会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加强自身监管,主动承担起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与义务,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谨守合规红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教育员工要不断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顺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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