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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五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      阅读量:57      分享:

受疫情影响,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五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于20201216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并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协会第五届第三次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协会第五届第三次财务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协会第五届第三次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章程(修订草案)》。《章程(修订草案)》从完善诚信建设方面进行了修订。
    会议审议通过201911月至202011月新入会会员44家,审议通过增加高级顾问;7家会员单位晋升理事、晋升副理事长1家;1家理事单位人员代表变更;审议通过了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人员变更。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补充规定的说明。
    大会充分肯定了第五届三次理事会的工作。认为第五届三次理事会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为协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大会认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在十四五规划起航、中国共产党迎来建党100周年、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关键时刻,协会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工作更加务实,活动更加规范,会员联系更加紧密。在政府信得过、行业有影响、企业受欢迎、服务有口碑、社会有形象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
    大会认为,2020年协会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财务状况良好。同时要求秘书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全面加强财务管理,为协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大会充分肯定了第五届三次监事会的工作,认为第五届三次监事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肃认真提出监督意见,为协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大会要求,监事会要守初心践使命,坚决扛起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协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大会指出,为贯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2020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水平,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诚信建设有关内容是非常必要的。对强化社会组织的信用管理意义深远。
    大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议符合章程规范,会议决议有效。
    大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继续以自律为龙头、服务传导为纽带、创新为动力,坚持开源节流的方针,继续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依法治会,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支出,集中财力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共同创造信息通信业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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