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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五年内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      阅读量:0      分享:

据国家数据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的改革任务,国家数据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立足当前发展实际,组织起草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目标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基础制度和先进技术落地的重要载体。



在数据流通利用方面,建成支持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保障数据安全自由流动的流通利用设施,形成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公共服务体系;



在算力底座方面,构建多元异构、高效调度、智能随需、绿色安全的高质量算力供给体系;



在网络支撑方面,构建泛在灵活接入、高速可靠传输、动态弹性调度的数据高速传输网络;在安全方面,构建整体、动态、内生的安全防护体系;



在应用方面,支持传统行业转型升级,赋能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发展。



总体实现“汇通海量数据,惠及千行百业,慧见数字未来”的美好愿景。





推进路径





2024—2026年,利用2—3年左右时间,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支持部分地方、行业、领域先行先试,丰富解决方案供给。制定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的标准规范,夯实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技术基础。完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明确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路线和实践路径。


2027—2028年,建成支撑数据规模化流通、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设施,数网、数算相关设施充分融合,基本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规模化数据可信流通利用格局,实现全国大中型城市基本覆盖。



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初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协同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和产业良好生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总体架构图




重点方向





  • 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



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标识生成、身份注册和认证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据凭证、交易凭证结构、生成与验证机制,支持利用区块链、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手段提高凭证的可溯性和信任性。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交互接口,实现数据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参与主体、第三方服务更大规模接入。建立与IPv6等网络标识兼容的数据标识体系建立数据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



  • 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



在数据标注产业的生态构建、能力提升和场景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链接各类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以及各类高质量数据集,对社会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开放目录。研究制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相关标准,从数据生成、注释定义到数据管理的全过程,确保数据标注的准确性和数据模型的专业性。制定高质量数据标注与交付规则,提高训练数据质量。支持农业、工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民航、气象等行业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因地制宜推进公共数据运营平台集约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数据的规模化、常态化供给。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平台标准,促进平台间互操作,实现全国数据资源的跨领域、跨层级、跨区域流通利用。支持各地积极建设政务服务大模型,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



  • 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



建立高效便利可信的数据流通机制,促进数据大规模、低成本、安全自由流通。支持建设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个人可信数据空间、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支持基础好、有条件、意愿强的行业和城市,先行先试数场建设。鼓励行业、地方积极探索建设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等新技术设施。支持因地制宜,探索数联网、数据元件等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数据流通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基础设施。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



  • 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



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数据交易场所优化布局。支持数据交易场所创新发展,鼓励各类数据进场交易。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交付基础设施,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交付环境。促进各类交易所、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价值贡献度评估、数据集推荐匹配、数据产品差异性分析等技术创新,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和便捷交付。鼓励各地提升数据加工、测试、建模验证、安全实验等社会化服务能力,打造产学研用“一公里”工作圈



  • 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



加强场景牵引,建设面向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数字金融、智慧医疗、智慧交通、跨境物流、航运贸易、卫生健康、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基础设施,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培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跨主体复用,实现知识扩散、价值倍增。



此外,文件中提到,要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促进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构建算力多级调度策略引擎,实现跨平台、跨层级、跨区域的算力资源混合部署和统一调度,促进算力资源高效对接,提升数据汇聚、处理、流通、交易效率。推动国家枢纽节点和需求地之间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引导电信运营商提升“公共传输通道”效能,推进算网深度融合

在安全防护方面,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层面,实现可信接入、安全互联、跨域管控和全栈防护等安全管理,建立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的动态发现、实时告警、全面分析、协同处置、跨域追溯和态势掌控能力,提供芯片、软件、硬件、协议等内置后门、漏洞安全威胁的内生防护能力。加强对合作伙伴、运维人员、平台用户等数据安全内部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强对入侵渗透、拒绝服务、数据窃取、勒索投毒等外部威胁的应急响应。





点击链接查阅《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工信新闻
编辑:曹倩
监制:蔡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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