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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互联网接入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8-07      来源:      阅读量:49      分享:

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

    随着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对净化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和有效作用。为进一步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活动,明确指责和责任段落,进而有效制止和防范有害信息的传播,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特制定互联网接入信息报告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属在北京地区经营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须将其自身和经其接入互联网单位的有关信息按要求填写统计报表(所有带公网IP地址的接入单位),并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二、凡属在北京地区经营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含跨省经营单位)均应遵守此项制度,并纳入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审核内容,不遵守此项制度情节严重者将按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三、互联网接入信息报告每年上报两次,由经营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经营者按年中和年末的随次年度的年检材料上报。

四、统计报表及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本项报告制度的解释权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互联网接入信息报表填表说明

 

表一
上报单位名称:本企业的名称
上报日期:填写表格时的日期
全部IP地址段:本单位所有的IP地址总资源
用途:ICP、 ISP、 网吧、局域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或其它
IP地址段:该用途所使用的IP地址段
网络(网站)名称:主要的网络域明
联系人及电话:本单位IP地址段分配的人员

表二
使用单位:使用该地址的客户
用途:ISP、ICP、网吧、局域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或其它
IP地址段:客户所使用的IP地址段
网络(网站)名称:网站名称及域明
接入方式:电话拨号、ISDN、ADSL、DDN、帧中继、PCM、光纤、微波、其他
速率:访问该地址的接入带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使用单位的网管人员

要求:上报时须提供电子文档软盘及书面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需要Excel97以上版本制作。

表一:

上报单位名称:                                               上报日期:

全部IP地址段

 

自用

用途

IP地址段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83号

邮箱:bjcia@mailbjca.miit.gov.cn

电话:(+86)010-68058119

北京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 京 ICP备0505583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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