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电信市场价格无序竞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我局转发了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I作的通知》(信部电[2003]295)号,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统一I作部署,针对目前电信市场中存在的资费违规问题,我局将对价格无序竞争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组织检查落实,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各电信运营企业是否严格贯彻执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
(二)各电信运营企业在电信资费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有不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违规行为。
(三)各电信运营企业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重点是信息台是否存在乱计费、乱收费,故意将语音提示音纳入信息计费时长。对已经宣布取消选号费的企业,检查具体执行情况。
(四)各电信运营企业在电信资费标准执行方面是否存在对电信用户误导和虚假宣传等经营行为。
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各电信运营企业;信息台等主要增值电信业务运营企业。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工作将分企业自查、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总结处理三个阶段。
1、2003年8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阶段。各电信运营企业应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自查工作,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整改结果和对未来资费管制政策的改革建议等报通信管理局。
2、2003年9月至10月为通信管理局监督检查阶段。由彻底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电信资费政策和相关规定,规范电信市场价格竞争行为,各企业要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重点检查工作
通信管理局结合平时所掌握的有关情况,确定检查重点。做到既检查全面,不遗漏项目,又有所侧重,突现重点。对电信市场价格无序竞争行为以及社会各界和消费者普遍关注并反映突出的问题彻底清查,认真解决,对性质恶劣的事件向社会公布。
(三)整改和总结工作
通信管理局对严格执行国家资费政策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予以表扬;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无序竞争行为以及其他资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限期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