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年报
2013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续期、补办等相关事项说明
一、 流程
年检期间办理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金、续期、补办终止经营等许可证变更的企业,原则上先变更后再进行年检。为缩短办理时间,方便企业同时完成变更及年检工作,企业变更材料与年检材料可一同提交。企业同时办理变更及年检,可参照以下步骤:
步骤1:登录电信市场综合管理系统(https://tsm.miit.gov.cn),点击左侧菜单【许可管理】--【变更申请】中相应变更条目,按要求上传材料;
步骤2:登录电信市场综合管理系统(https://tsm.miit.gov.cn),点击左侧菜单【许可管理】--【年检申请】按要求上传材料;
步骤3:将变更与年检所需要材料一并提交至年检办公室。
二、 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及原件(现场核验使用);
3.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及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股东股权结构图,至少应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并承诺公司不含外资成分(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4. 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
除上述材料外,以下变更还需要提供:
(1) 注册资本变更: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变更后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的有效复印件;
(2) 股东变更:新增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有效复印件;为企业法人股东的提供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及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已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有效复印件(证明已开通增值电信业务);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 公司名称变更: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4) 互联网信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网站名称、网址、接入公司、IP地址、服务范围变更):接入协议、域名注册证书(非同名,提供授权书)、接入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接入公司如是跨省的许可证,除许可证外还需提供该接入公司的北京备案确认书,按规定接入协议必须是持ICP证单位与接入公司直接签署的接入协议,不能是三方协议);
(5) 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前置审批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其经营该项业务的批复有效复印件;
(6) 遗失补办:许可证遗失声明(公示)的报纸或杂志;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7) 许可证续期 :业务合作协议复印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接入协议及接入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接入公司如是跨省的许可证,除许可证外还需提供该接入公司的北京备案确认书);
(8) 终止经营: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承诺书;
(9) 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 相关要求:
1、 上传文件统一为PDF格式,文件大于5页的,合并成一个文档,按照原文件顺序编号后上传。如文件过大,可分为多个文件夹上传;
2、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3、 上传的文件内容应清楚、真实、有效。
变更要求及相关手续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统一要求为准进行审验。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